广州拟立法:地铁内偷窥偷拍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
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在官网就《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修改稿·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,拟于2023年10月进行第二次审议并交付表决。《条例》明确,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停放车辆、乱设摊点等;禁止携带电动代步工具进站乘车;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滋事斗殴、猥亵他人或者偷窥、偷拍;以上等行为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或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,对个人最高处以五千元罚款。《条例》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,是指地铁、轻轨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。(广州日报)